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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A体育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OA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审议并通过了《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12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00.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1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0,65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550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人民币70,650.00万元于2021年5月11日到账。上述到账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如: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484.91万元。截止2021年5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设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7,692,665.99元,其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2021年募集资金总额71,200万元AOA体育,扣除发行费用715.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0,484.91万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1:天津市东丽区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投资总额为98,156.00万元,包含21个子项目,本次发行可转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的9个子项目。

  注2: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71,200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剩余70484.91万元用于天津市东丽区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的9个子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769.27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1本次发行可转债使用募集资金71,200万元投入其中的9个子项目,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 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 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3、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了一定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

  鉴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5,769.2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查阅相关资料,公司本次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AOA体育,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AOA体育、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16层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该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公司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15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开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15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AOA体育、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AOA体育。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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